业务咨询服务热线

0571-85368118

  • 科研云端

  • 电子邮箱

  • 首页
  • 本院概况
    • 机构简介
    • 院长寄语
    • 治理体系
    • 组织机构
    • 资质信誉
    • 目标愿景
  • 新闻资讯
    • 本院动态
    • 媒体报道
    • 政策法规
  • 科研机构
    • 道路交通研究所
    • 桥梁隧道研究所
    • 地下管网研究所
    • 排水环境研究所
    • 轨道交通研究所
    • 科技研发中心
    • 设计咨询中心
    • 试验检测中心
    • 运维诊治中心
  • 科研平台
    • 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
    •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
    • 浙江省土木建筑学会
    • 浙江省沥青学会
    • 研究生科研实践基地
  • 科技服务
    • 服务领域
    • 项目案例
    • 成果荣誉
  • 团队建设
    • 团队活动
    • 学习园地
  • 联系我们
    • 联系方式
    • 加入我们
    • 意见建议

本院概况

  • +机构简介
  • +院长寄语
  • +治理体系
  • +组织机构
  • +资质信誉
  • +目标愿景
治理体系当前位置:首页>本院概况>治理体系

根据《浙江省长三角基础设施科学研究院章程》,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会为研究院最高决策机构,同时设立监事会、院务委员会、顾问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等。秉持“源于行业、扎根行业、服务行业、引领行业”的办院理念,构建创新高效的现代科技类社会服务机构治理体系。


理事会:

理事会作为研究院的最高决策机构,对研究院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和审批。首届理事会由举办者、研究院院长、院务委员会主要成员、顾问委员会主要成员、专家委员会主要成员等相关人员组成。首届理事会理事长由陈斌博士担任,原同济大学副校长黄鼎业教授为理事会名誉理事长。

监事会:

监事会负责检查研究院财务、人事、院务等管理工作,监督、纠正违反法律法规、损害研究院利益的行为。监事会监事由杨阳博士担任。

顾问委员会:

顾问委员会是研究院战略发展和重大决策的咨询机构,由在政府、行业和科技领域方面的知名领导、专家和学者组成。顾问委员会主任由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市政专委主任、原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长史官云先生担任。

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是研究院的最高科学技术咨询机构,负责科技服务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事项。专家委员会遵循科技发展规律,尊重学术自由、技术平等,鼓励科技创新,促进科技发展、技术服务和人才培养,提高科技服务质量保障院务行政人员和科技服务人员在科研和社会服务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研究院科学发展。第一届专家委员会由卢九章先生担任主任。

院务委员会:

院务委员会是研究院内部最高行政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理事会各项决策决定、研究决定研究院各项重要事务。院务委员会主任由院长陈斌博士担任。


  • 首页
  • 本院概况
  • 新闻资讯
  • 技术力量
  • 科研机构
  • 服务项目
  • 党建工作
  • 联系我们
© 2019 浙江省长三角基础设施科学研究院  版权所有
电话:0571-85368118  传真:0571-85361298  邮箱:3389318716@qq.com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西文街368号三楼  
ICP证:浙ICP备17011150号-2 邮编:310005